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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運訓單招考試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運動訓練、武術與
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文化課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通知
鄂高考〔2015〕10號
各有關招生院校:
根據(jù)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文件要求,自2015年始,由各省級考試機構承接普通高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文化課全國統(tǒng)一考試(以下簡稱“運訓單招考試”)。為切實做好我省此項工作,現(xiàn)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統(tǒng)考組織管理
運訓單招考試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管理,由相關招生院校負責組織實施(相關院校按年份輪流負責組織實施:2015年由江漢大學承辦,2016年由華中師范大學承辦;2017年由武漢體育學院承辦)。組考院校須將該項考試安排在標準化考場進行,實行全程監(jiān)控錄像、進場安檢,實行手機屏蔽,確保考試安全順利。
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制訂運訓單招考試的工作方案;組織考試的報名信息匯總,下載考場編排信息、交接發(fā)放試卷,制訂相關考試實施操作規(guī)則,組織考務培訓并進行業(yè)務指導以及考試巡視。
組考院校負責當年度湖北省運訓單招考試的組織管理與實施。要制定考試實施方案,成立相應組考機構,按照考試標準和工作程序精心組織實施,切實做好考點設置、保密室及標準化考場建設、人員培訓、試卷保管、考試實施及考生咨詢和上訪接待等工作。
相關招生院校負責組織上報本校的運訓單招考生信息,考生報名咨詢接待;接收國家體育總局反饋的合格考生名單;組織運訓單招專業(yè)的術科測試工作。
二、規(guī)范操作程序,嚴格操作流程
(一)報考冬季項目考生的報名時間為2015年1月1日至15日,報考其他項目考生的報名時間為3月1日至15日。考生依據(jù)各院校招生簡章的要求,統(tǒng)一在“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wǎng)”體育單招考試系統(tǒng)中進行報名。
(二)招生院校組織資格審查,核準報考名單。我省招生院校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組織考生的資格審查,繳納考試費,統(tǒng)計核準報考名單,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上報國家體育總局核準。
(三)省教育考試院于2015年3月26-30日下載接收經(jīng)國家體育總局審核通過的考生數(shù)據(jù)。匯總、核準考生數(shù)據(jù)后,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考點規(guī)模和考場容量,并按要求對考點進行考前檢查。
(四)組考院校負責考試的組織實施。按照教育部和體育總局的要求,積極籌備,精心組織。負責考試監(jiān)考員和其他工作人員業(yè)務培訓;建設好符合標準和要求的標準化考場,安裝屏蔽設備,對作弊信號進行防控。同時要有安檢和身份識別設備,防止考生代考。組考院校負責試卷安全保密工作,保障我省運訓單招文化課考試安全平穩(wěn)進行。
(五)考生于4月15-24日登錄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wǎng)的招生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
(六)考試時間及分值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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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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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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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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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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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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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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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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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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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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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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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每科150分,總分600分
三、加強試卷運送和保密管理
(一)國家體育總局于4月20-24日通過機要方式將試卷送至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接收國家試卷后及時與承辦院校移交試卷辦理交接手續(xù)。
(二)組考院校接收試卷后,嚴格執(zhí)行國家安全保密規(guī)定做好保管工作,在試卷到達后到上交試卷前,按相關規(guī)定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參加領卷和值班的人員名單,應于4月20日前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三)考試結束后,試卷于4月27日上午9:00交省教育考試院沙湖基地(武昌學院路12號,湖北大學旁),由高考辦組織相關人員協(xié)調(diào)試卷回收相關工作,組考院校負責清點試卷數(shù)量,與評卷點進行交接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四)組織考試經(jīng)費開支:根據(jù)相關文件精神,上級下?lián)艿拿可?0元考務費全部支付給承辦院校,由國家體育總局直接撥付。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
2015年4月10日